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计量师考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计量师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于2013年11月1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按网上已查询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一、注册税务师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注册税务师 |
税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税法(二) |
140分 |
84分 |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分 |
84分 | |
财务与会计 |
140分 |
84分 |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分 |
60分 |
二、二级计量师合格标准: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三、社会工作者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社会工作者 |
助理社会工作者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 |
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质量 |
初级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150分 |
90分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中级 |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170分 |
102分 | |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