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类 不受户籍限制的外来人员
●对象:在广西读初中和高中的外来人员;父母一方具有广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教育的中职毕业生
●规定:符合条件的,无需将户籍转入也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
【应满足条件】在广西读初高中的外来人员,需在广西初中就读三年(从初中毕业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完整学籍(从参加普通高考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在广西高中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父母一方在广西流入地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含租赁,下同)三年以上(含,下同)。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有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需满足父母一方具有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居住证(人才居住证);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广西高中毕业证书。
在广西读完初中的中职毕业生,需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从初中毕业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籍(从参加普通高考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并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父母一方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三年以上。
第2类 满足学籍户籍等三方面条件
【应满足条件】第一类人员需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学籍(从参加普通高考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前将户籍迁入广西;父母一方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住所三年以上。
第二类人员中,历届生要能提供本人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能提供广西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迁入广西满三年(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9月30日止),能提供户籍迁入后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父母一方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住所三年以上。
第三类人员需具有广西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籍(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并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广西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父母一方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三年以上。
●对象:不在广西读初中但有广西高中完整学籍外来人员;历届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外来人员;未在广西读初中但有广西中职学籍的中职生
●规定:同时满足学籍、户籍及法定监护人三条件,可在广西参加高考
第3类 不受学籍或学籍户籍限制
●对象:户籍迁出又迁回广西的外来人员;随父或母正常工作调动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
【应满足条件】前者原户籍在广西(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广西后户籍迁出又迁回广西,高考报名时户籍在广西的,可不受学籍限制。
后者随父或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可不受学籍、户籍限制。
《细则》亮点
凡要求提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外来人员应当提供由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流动人口居住证(持证不足3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广西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凡要求提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外来人员应当提供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初中毕业后满三年(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须出具初中毕业证书原件;至广西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年满18周岁,且经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知识水平,并出具同等学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