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文件的规定,应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为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本区换证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按计划应于7月1日起开展换证工作,但由于新版证书尚未下发,故将推迟至9月2日。
二、换证原则
1、按照属地原则,即:会计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为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包括参加由市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但管辖权属于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的会计持证人员)。
2、必须完成历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如果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补齐历年继续教育后,再办理证书的换发手续。
3、换证工作与信息核对、变更分开进行。即本次换证工作不同时进行持证人员的信息核对或信息变更。如果持证人员提出变更关键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手机号码的,特别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发生变更的,经审核相关材料并作相应变更后,予以换发证书。
三、换证对象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应于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前,到本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后6个月内未办理换证手续的,需通过相关培训后,再办理换证手续)。
四、换证方式
本区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进行换证:
1、集中换证。对行政事业、企业集团等单位将采用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换证。
2、分散换证。由持证人员直接到本区受理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五、换证流程及流程图
1、换证基本流程。持证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如发生信息变更的需填写)(表格可从徐汇财政网上下载)后,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变更信息(如学历证书等)相关的原件与复印件,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本区指定窗口办理。对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一般在10天内换发新证。
2、换证流程图。
会计从业人员
提交 (换证登记表
资料 基础信息表
变更信息材料,如姓名、学历等)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集中受理
受理窗口初审
打印、换发新证
后台审核
后台审核
符合 符合
条件 条件
六、受理部门(窗口)、地址和电话
办理部门: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地址:建国西路652号
联系电话:021-64718058、021-64718500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略)
2、《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 (略)
徐汇区财政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