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管理工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的。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的。
3、获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的。
4、获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的。
(二)免试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起,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前(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的。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满20年的。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满25年的。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7月26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注册信息即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
(二)进入报名。考生需选择考试、选择省份及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
(三)老考生及新考生。参加2011或2012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四)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50K以内.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六)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请登录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sszczx.com)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相应考试审查系统,审核合格后并在注册中心网站缴纳审核费。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4806670 张群。
(七)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3年6月30日至7月31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10月14-18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zg.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六、 其他事项
(一)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当年通过。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四)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须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