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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苏徐州企业法律顾问报名时间:6月18日-7月3日

时间:2013-06-21 10:25:00   来源:徐州人事考试网     [字体: ]

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机构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日两天。

  考试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科目设置仍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还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科,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科,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科,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8日9:00-7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7月4日(9:00-11:30,14:00-17: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4日9:00-5日16:00。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或委托他人)送至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地址: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市内乘5、64、72、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黑白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1997年后取得(含1997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

  4.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完整并盖章即可,无需单独出具)。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以上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三)老考生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报考人员(老考生有档案号),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也不必关注网报系统中“资格审查(初审)”栏内容,无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8日9:00-7月3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6月18日9:00-7月5日16:00。

  报考人员应学习并熟知2011年3月15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委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及时将报名信息、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六)10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对报考资格条件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516)80800320、85608529、83204796;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516)85805790。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文件的规定,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发票领取方式与时间在打印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无需出具发票。

  八、其他事项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具体征订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5)8323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