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统函〔2013〕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为适应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答题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性题型。其中,《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考试的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综合应用题四种题型;《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的题型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
(二)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时间为6月20日前,具体日程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自行确定。市级单位统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温州市统计局办理报考手续。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并尽可能为报考人员提供方便。
二、考试点、考场设置要求及考试前准备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考试,各地严格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个统计从业资格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考试点应选择承担过考试任务的学校,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明确考试要求和纪律,要请责任心强、有监考经验的学校老师进行监考。
(二)各地务请在6月26日前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料(包括数码照片)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功能模块录入或导入数据库,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按30人或25人设置,低不能少于15人),8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制作和核发工作,9月上、中旬做好试卷的接送等工作。
(三)考区应悬挂、张贴明显的横幅、标语、考场平面图,每一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号和准考证起止号;考生的座位必须是单人、单桌。考场内应设置考生物品存放桌,供考生存放书包、手机等物品。每个考试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的临时工作场所。
(四)建立考试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9月15日8∶30至16∶30;县(市、区)统计局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在9月9日前报市统计局。
三、考试费用
我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5〕1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45元,两门合计90元,其中,上交市局每人每科30元,两门合计60元(其中,省局每人每科15元,两门合计30元)。各地要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需交市局的款项请各县(市、区)局于10月20日前上交。汇款单位及帐号如下:
单 位:温州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账 号:33001623535056111789-180101
开户行:温州市建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