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赣发〔2011〕14号)、《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赣组字〔2008〕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12〕57号),2013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2013年计划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按相关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资格和条件
选聘对象资格为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3年7月20日以前入党)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参加选聘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四)身体健康。
由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服务期满(服务期须2年及以上,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19日)、考核合格的,经个人自愿申请,工作单位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报设区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可直接选聘为当地当年的大学生村官。
三、选聘去向和任职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派遣至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按照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和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考试办法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免费报名,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服务的设区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4日9:00—6月8日17:00(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2)。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期间,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通过与否。
“三支一扶”人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前往当年服务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现场免费报名,其中,曾在省外服务的江西籍“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现场免费报名,非江西籍的到选报的设区市委组织部报名。以上三类人员须自愿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19日9:00—17:00,报名时须提供《2013年江西省选聘“三支一扶”人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到村任职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等材料。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下午14:00—16:0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辖区考务工作,考点在设区市所在地设置。
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1日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按照“三支一扶”人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报名审定后的情况,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考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含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及面试具体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设区市相关网站(见附件4)公布。面试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2013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见附件5)、党员证明信、学生干部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通过审定的“三支一扶”人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一并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名单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7月26日在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布。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保障和培养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身份,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任职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及有关保险费用共计每人每年2.3万元,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
2、每年拿出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
3、每年从省、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比例,定向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任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用期间担任过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并自愿留在乡镇、街道工作的,由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事业单位接收安置手续。
4、定期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5、定期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选调生。对选调生重点加以培养管理,严格考核,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工作满2年后经组织考核优秀,可享受副科级待遇。
6、定期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主要是女大学生村官)中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继续作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选拔、使用。
7、对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在职考生(含已实行人事、择业代理或在劳动部门办理了用工手续的)可连续计算工龄。
9、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经本人提出续聘申请、乡镇党委初审、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后,可签订续聘合同,续聘次数为1次,期限为2年。不再续聘的,自主择业,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推荐就业。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
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以上2—9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不再继续聘任,另行自谋职业。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工作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符合条件、有意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6),并随时注意在各设区市相关网站查看入闱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有关工作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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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 共 江 西 省 委 组 织 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