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省招办昨日公布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将试点招收400名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考生除可获知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外,还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查询本人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和非选择题各题得分。不查卷。但考生可根据省招办规定程序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省招办组织学科专家依程序进行复核,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获取复核结果。
录取不报到 同分排后
高考填报志愿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后,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省招办表示,考生位次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与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对去年已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总分的后位次。
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24:00,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高职单独招生志愿;三批本科、单设专科批次、高职(专科)志愿在二批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
试招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今年我省将试点招收400名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本专科各200名),委托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培养。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须到县区以下幼儿园任教10年以上。
据了解,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志愿填报安排在提前批次内分别单独设置本、专科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模式。录取后,学生要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不签订协议,将取消入学资格。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一年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到非师范专业。
此外,省招办表示,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的单设本、专科批次志愿,必须是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奥赛获奖加分今年后
省招生办昨日公布高考招生照顾政策,今年后执行奥赛获奖等5项加分条款,明年起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奥赛获奖加1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总分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省招办表示,上述政策今年后执行,从2014年起,将不再执行加分政策,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加5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上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上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军人子女政策更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大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