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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招警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3-05-17 16:2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3年招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5日至1995年4月15日期间出生的;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本次招考面向全疆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以下6类人员:
  (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三)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