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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三支一扶待遇及相关政策

时间:2013-05-16 11:0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13年广西三支一扶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13年广西三支一扶待遇及相关政策:
【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年2.16万元(每月1800元)的生活补贴、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每月发放不低于4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服务单位要主动将他们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相关政策保障】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根据桂人社发〔2011〕80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①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②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聘用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中,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③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并在所聘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其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 “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级,转正定级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