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团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28号)的规定,今年,我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3年,全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2届、2013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2届、2013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2届、2013届专科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会同招募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和审核
2013年5月6日(周一)8:00至5月9日(周四)18:00,考生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大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于报名24小时内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的考生,于5月20日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5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6月2日(周日),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面试准考证》(通过笔试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招募。考试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对通过面试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携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察表》(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报考单位所在区县“三支一扶”办接受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时,考生应提供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原件。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阅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确定招募人员
体检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进入招募名单的考生于6月底前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提前做好填写工作。
四、培训上岗
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要求分别参加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结束后,“三支一扶”大学生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指定的时间报到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83218237
考务咨询电话:28013603
监督电话:23312010
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