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职院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以及人才培养需要情况,向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自主招生申请,经批准后,列入自主招生试点院校目录,即为实行自主招生办法院校。今年被确定列入实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目录的高职院校共有21所。
自主招生院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朔州职业技术学院、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兴华职业学院、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需具备哪些条件?
除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履行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符合所报院校《自主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考生如何报名并填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志愿?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办法。申请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登陆报考院校网站,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四、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填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的《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县(市、区)招办加盖公章后密封,录取后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五、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六、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像片、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所报志愿的招生院校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请登陆报考院校网站进行查询。
七、我省高招院校自主招生采用什么形式的选拔模式?
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可选择采用以下两种选拔模式:
①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面试的选拔模式;
②考试(考查)的选拔模式。
选拔模式由院校根据本校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目标自主确定。选拔模式确定后要在本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确定采用选拔模式①的,招生院校要制定出严谨的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确定采用选拔模式②的,考试(考查)科目不超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素质考试的考试方式一般为面试或操作考查,综合能力考试的试卷设计和专业素质考试的考试办法均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选拔和培养要求自行确定。考试内容要充分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和培养要求,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或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管理等工作参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进行。
八、我省高招院校自主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工作?
1. 录取体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自主招生新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工作服务。
2. 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报考本校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根据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新生花名表和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 新生入学复查。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违规舞弊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被高招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还能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凡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十、高招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3月20日前 招生院校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3月25日至29日 考生登陆报考院校网站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
4月10日至14日 招生院校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和组织考试(测试、面试)
4月15日至20日 招生院校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测试、面试)成绩,组织录取
4月23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录取结果并报省招考中心备案
5月中旬 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以各院校公布为准,请登陆报考院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