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土地登记代理人报考条件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2 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3 符合报名条件并在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 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必须填写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详情查看:2013上海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