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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海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工作通知

时间:2013-01-23 14:58: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号),现将《上海市 2013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 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2 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3 年 6 月 15 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2013 年 6 月 16 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 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3 符合报名条件并在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 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必须填写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 ,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 ,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 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3日-3月6日 (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报名(咨询)点地址为: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教育中心 (普陀区武宁路 200 弄永定新村 121号)

  报名(咨询)点代码:9090

  咨询电话:52905089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等相关材料到报名(咨询)点办理手续。以上证件、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4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携带报名表和原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到报名(咨询)点直接办理确认手续。外省市考生在既往有效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科目且在本年度需转入本市参加考试的,报名时还需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和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转考证明,否则成绩无效。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生应对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

  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

  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 年 6 月 6 日-6月 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至报名(咨询)点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六、考生须知

  考试共设 4 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 3 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

  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4 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 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 2 号 邮编:100125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电话:010-59194907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 地点为报名(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报名(咨询)点。

   附: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