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请于元月12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龙河校区行政北楼210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法律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程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2年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该表,如实填写)。
3、公共管理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商管理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元月12日下午2:00-4:00(请考生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复试科目
(1)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
(2)工程硕士复试科目:相关专业课。
3.复试形式
笔试
4.复试地点
合肥市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龙河校区教学主楼,具体考场将张贴于教学主楼门前。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学位类别 |
复试分数线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122,外语≥47,总分≥190 |
工程硕士 |
GCT≥180; |
公共管理硕士 |
英语≥35,总分≥136 |
工商管理硕士 |
英语≥30,总分≥130 |
复试考生请于元月12日上午9:00-11:00到我校龙河校区行政北楼210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法律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程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12年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请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该表,如实填写)。
3、公共管理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商管理硕士
(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说明: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元月12日下午2:00-4:00(请考生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复试科目
(1)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复试科目:政治理论(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
(2)工程硕士复试科目:相关专业课。
3.复试形式
笔试
4.复试地点
合肥市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龙河校区教学主楼,具体考场将张贴于教学主楼门前。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