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河南师范大学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2-10-30 10:3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河南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河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一学科有物理学、化学,二级学科有动物学、环境科学。全校招生总数为26人,每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各含硕博连读1人)详见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二)硕博连读: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学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学科和学院同意,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要求选拔办法见《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

  (2) 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3) 已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

  7.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要求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河南师范大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限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博士研究生2013年度招生。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到2013年1月31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考试时间: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通过网报系统产生打印)。

  2. 两名专家推荐书。

  3.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身份证复印件。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6. 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提交相关信息,报名网址://yjs.htu.edu.cn/zsgl/bswb/

  六、考试与评价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试与评价,按《河南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试行)》执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在初试前招生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种。

  非定向:不交学费,享受普通奖学金,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在职人员入学时还需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否则不得享受普通奖学金)。

  定向:不交学费,签订定向协议,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委托培养:学费每年10000元,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自筹经费:学费每年10000元,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不享受普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