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及驻汕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的规定和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2〕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的教材、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三)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四)考试时间
9月16日(星期日)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16日(星期日)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五)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到市统计局或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办理报考手续,市直、城区、红海湾报考人员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报考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表1或在汕尾统计信息网www.swtjj.gov.cn下载)一份;
2.《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表2或在汕尾统计信息网www.swtjj.gov.cn下载)一式两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交验原件);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五张(含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张、《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各一张);
5.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还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交其复印件一式两份(A4规格)。
(六)报名时间
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31前。各县(市、区)报名时间可延至6月30日。
(七)报考费用
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市直每位考生需交考务费、教材费及培训费210元,各县(市、区)按照同级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收费。
(八)市直考生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对象
符合《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规定的人员。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表2或在汕尾统计信息网www.swtjj.gov.cn下载)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交验原件);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两份(A4规格);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三张(含贴《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两张)。
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还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及提交其复印件一式两份(A4规格)。
(三)认定办法
申请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填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连同所需提交的材料向市统计局或各县(市、区)统计局申请。
(四)时间安排。
除每年9~11月份(因组织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外,其他时间均可办理。
咨询电话:3379058
地 址:汕尾市政府办公大楼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