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揭市统[2012]3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及驻揭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函2012〔24〕号)的精神,现就我市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6日。
具体安排: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 报名要求和时间
报考人员需填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揭阳统计信息网(www.gdjystats.gov.cn)下载。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同底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2.7x3.7cm)彩色相片4张(《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各贴一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等);身份证、学历证可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补考一门科目的考生需提交上年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各县(市、区)报名人员请与当地统计局联系。市直报名地点:揭阳市博通计算机培训学校(水产大厦一楼前台),联系电话:8229210、8230299、8235163。
报名时间从现在至7月底。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认定受理。统计从业资格承办机关在省局下发考试合格名单后,将合格人员的有关资料整理和审核后办理认定工作。
(二)领取证书。由省统计局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后,我局再行通知领取证书。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手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广东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内容,使他们熟悉规章,明晰流程,掌握标准,确保考试与认定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二)各地要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以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进“企业一套表”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幅提高“三上企业”中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按照省局工作安排要求,及时、准确、整洁报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相关资料,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