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火炬区管委会统计办,各镇区统计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2〕24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2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
凡未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统计从业资格证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6日。
具体安排是: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 《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使用答题卡作答。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中山统计信息网(www.zsstats.gov.cn)上下载),填妥(统一使用机打电子表)打印后,到各(镇)区统计办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x3.7cm)彩色相片4张(《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各贴一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等);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可同学历证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补考一门科目的考生需提交上年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免考条件的人员,还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一式两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0日。各(镇)区统计办在报名结束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报市统计局办公室。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前培训
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由统计学会根据报考情况,统筹安排,培训形式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认定受理。我局将在省局下发考试合格成绩单后,由办公室将合格人员的有关资料整理和审核上报省统计局,统一办理认定工作。
(二)领取证书。由省统计局完成证书的办理工作后,我局将证书登记造册再通知各(镇)区统计办领取证书。
(联系人:汤佩玲 电话:88324299 ;黄丽辨 电话:8838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