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将于9月8-9日进行,现已开放考生准考证打印功能。本年度准考证由考生个人持考生姓名、证件编号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右侧“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进行打印,具体链接地址://www.nmec.org.cn/viewscore/ViewPrintBSZKZ_Login.aspx。请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每位考生签署《2012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2012年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1、请考生务必于2012年9月4日前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以免耽误考试。
2、准考证打印好以后,由各单位统一至市卫生局医政科盖红章和钢印(9月4日前),同时收集好各考生的承诺书,以单位将考生名单汇总,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3、各单位要对考生集中组织进行一次考风考纪教育,考生要遵守《承诺书》承诺事项,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4、准考证不能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避免丢失、受潮或损坏。
5、今年不再提供考试文具,请考生自备考试文具(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铅笔刀)。
6、各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须知”和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注意:今年的考场设在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相关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2012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生承诺书》
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综合笔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2年执业医师考试综合笔试的考生,我已知晓自行打印综合笔试准考证事项,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本人参加考试,所提供证件真实、完整。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保证不带手机、电子存储器、相关书籍资料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认定作弊。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 位: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