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取得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专业岗位上具有较好业绩并发表了一定数量论文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有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各博士点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业绩突出者,须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