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组字[2012]57号文件和《2012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吉安市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按照自愿、就近、回原籍等原则,将大学生村官派遣至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为做好今年我市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选岗工作,请报考我市2012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且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不合格的考生已经电话通知),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8点到吉安市白鹭宾馆四楼多功能厅,参加选岗会议。无故未参会的考生视为放弃。
中共吉安市委村建办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