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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时间

时间:2012-08-08 16:58:00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字体: ]

补报名: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补报名通知

  为照顾部分漏报考生,省考试中心安排出版、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补报名仍采用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后网上缴费的方式,望广大考生周知,逾期不再安排。

  网上补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7月17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17日-7月1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17日-7月18日

  注意:考生已进行过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只需按本次补报名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考生已通过现场确认的,只需按本次补报名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黑人社函[2012]27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9号)精神,现将我省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2年10月20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2年10月21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三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7月5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 月2日-7月6日(节假日休息)。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上交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原件),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公共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2年7月2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按报名表右上角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排列好)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6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另加2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0月12日—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10月16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它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用书征订及考试培训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及考试培训事宜请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联系。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94号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成海

  电话:0451-82877014

  电子邮箱:fgc82877014@126.com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查询,咨询电话:0451-82346538。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

  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精神,规定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01262575

网上报名

20127276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127276

网上缴费

2012721之前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201210121016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210201021

考试

2012115119

领取收据

201212月下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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