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从事刑事侦察辅助工作的非在编文职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刑侦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均要求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二、招考条件、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人数: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2、报考条件:
A、厦门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B、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专业不限;
C、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D、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E、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发布招聘信息时间: 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7日。将信息在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海沧区人才网(www.hcrc.com.cn)、海沧区电视台、海沧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海沧警网》(新浪网)上发布。
4、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报名者可到公安局海沧分局索取简章和《报名表》,也可直接从海沧区人才中心网站(www.hcrc.com.cn)下载。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海沧区兴港路海沧公安分局105室。
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招聘的条件方可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若提供虚假信息,则自动取消招聘资格。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8月23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
6、考试和资格审查
(1)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测试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
(2)上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由公安局海沧分局组织进行上机操作考试,合格者进入笔试(上机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打字速度、上机操作、WORD、EXECL办公软件应用)。
体能测试不达标或计算机考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进入下一轮考试。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
(4)具备以下技能或条件予以加分:
A.公安类本科毕业生或法学类本科毕业生加1分(按“2012年春季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附件2)中的专业分类执行);
B.具备驾驶汽车技能加1分;
C.海沧本地户籍加1分。
属于以上类型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并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占综合成绩的50%。按1:1进入面试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7、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海沧公安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只在录用前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9、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公安分局政务公开栏和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10、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编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资及待遇
参照海沧公安分局原招录110社会联动中心非在编用工4.8万元/人·年的标准(含“五险一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经招考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合格后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3、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和海沧公安份局官方微博《海沧警网》(新浪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附件: 报名表.doc
附件: 2012年春季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