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要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核和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在组织报名时务必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妥善保管考生报名材料备查。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确定。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报名数据库的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请各市于10月17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均设置考场。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0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工作安排
考生考试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考试报名具体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考试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要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核和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市在组织报名时务必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妥善保管考生报名材料备查。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领取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确定。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报名数据库的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前。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8元。请各市于10月17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试卷,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均设置考场。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