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湖北省公安机关部分调剂职位招录单位的补充公告
湖北省公安机关调剂职位中,部分“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民警职位”的招录计划进行了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其招录单位随之调整,现予以明确。其中:
1、“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民警职位1”(部门代码619,职位代码1201001001)原计划招录6名,核减1名招录计划,现招录计划为5名,其招录单位分别为:远安县公安局1名、洪湖市公安局1名,通城县公安局1名、赤壁市公安局1名、天门市公安局1名。
2、“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民警职位2”(部门代码619,职位代码1201001002),原计划招录6名,核减2名招录计划,现招录计划为4名,其招录单位分别为:远安县公安局1名、兴山县公安局1名、公安县公安局1名、天门市公安局1名。
3、“全省有关县市公安机关专业技术民警职位3”(部门代码619,职位代码1201001003),原计划招录6名,核减4名招录计划,现招录计划为2名,其招录单位分别为:竹溪县公安局1名、赤壁市公安局1名。
特此公告。
湖北省公安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