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考试分数线
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我区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12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到“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2012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各层次、各科类合格分数线已划定,分别是:
(一)汉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二)汉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三)汉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据悉,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在该《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盟市或旗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递交申请;盟市招考中心汇总后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卷面成绩。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受理考生个人提出的卷面成绩复查申请。
凡参加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两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颁发双科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一律颁发单科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