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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统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时间:2012-06-14 18:13:00   来源:河南统计网     [字体: ]
初级统计师: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2年10月14日考试。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9:00一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一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9:00一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一 4:30 统计工作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考试全部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至2012年6月25日17:00。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6月13日9:00至6月27日17:00。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考生请核对准确后再进行打印。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27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汇总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7月26日9:00至7月31日17:00。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6月26日17:00。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考生需选择相应主管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选择“无”。在选择考区、报名点时,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名称,省直单位考生考区选择省直,报名点选择相应主管单位。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省辖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并分级别汇总打印填写《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报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一份主管单位留存),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主管单位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并分级别汇总打印填写《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一份主管单位留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 “网上报名”栏目,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4]第1054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40元。

  (二)打印准考证。201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4:3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考试用书及培训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www.stats.gov.cn/tjzyjszgks/)。考生可统一到各省辖市统计局订购统计专业考试用书。考试培训工作由各省辖市统计局培训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四)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www.stats.gov.cn)和河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级统计师:

  豫人社职称〔2012〕7号

  关于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及《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7〕1号)精神,现将做好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上午9:00—12:00;

  考试科目: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郑州市。

  二、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6]22号),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获得统计、会计、审计、经济或者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二)获得统计、会计、审计、经济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统计、会计、审计、经济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获得非统计、会计、审计、经济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统计工作15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计考办根据《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zyjszgks/)。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申请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提交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1份、《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2份和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的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省辖市报考人员经省辖市人社局审查汇总后报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省直报考人员经省人社厅职称处审查后报河南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报名表的下载请登陆“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或“河南统计网”网上办事栏目。

  联系电话:0371-6969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