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12〕33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市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13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开通时间均不得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考试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名条件,审核和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各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试报名数据库的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前。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8、9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8日 | 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9月9日 |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75元。请各市于8月31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及作答方式不变。《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项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四)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五)2012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