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司法考试费用
根据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司法考试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1]555号),2012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每人人民币340元。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可以网上支付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我省不再接受现场交费。
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务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务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可在10月22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期间,到报名所在地市司法局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申领。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广东司法考试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