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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兵团度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04 15:1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12年新疆兵团度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工作定于10月13日、14日统一举行,为做好兵团的此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均须使用 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 铅笔和橡皮,考生自备。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申请。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和《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3各科目的考试。2012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7月27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7月16日-7月27日

(每天10:00-13:30 16:00-18:30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