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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辽宁公务员考试网:面试热点模拟之信息公开

时间:2012-06-04 13:27: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一、背景链接
1.政务微博
国家行政学院《2011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指出,截至2011年底,中国政务微博总数达50561个,较年初增长776.58%!从数量来看,国内政务微博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
2011年11月17日 北京市新闻办发起的“北京微博发布厅”正式上线。这是全国各省区市开通的首个省级政务微博发布群。
2011年11月28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实名认证的政务微博“上海发布”微博平台,在新浪网、腾讯网、东方网、新民网同时上线。
2011年12月16日 北京市海淀区对400多名政协委员,开通微博圈@海淀政协,这将是国内首个政协微博圈。
2.禁酒办公室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政府机构设立“禁酒办公室”,与去年马上就办办公室一样,在网络上引起热议,4月份,河南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应“宁陵县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工作人员是由宁陵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兼任,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
3.三公消费
2012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被举报率团公费旅游。据举报材料显示,何旅华一行24人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考察5天,其中4天半的行程是景点游览。“考察团”全程入住五星酒店,人均费用5800元,是市价两倍。对此,何旅华称没有组织旅游,是私人旅行项目。2月21日下午,龙岗区纪委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确认“变相旅游”的问题基本属实,并表示目前正依法依规按程序作进一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2年4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要公开到“款”级,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推动“三公”公开透明化举措不断,此类现象被视为行政进步的同时,舆论对该领域的关注点也有所变化。
4.郭美美事件引爆信任危机 中央力推慈善透明化
2011年,“郭美美”、“河南宋基会”等一系列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这些事件的发生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值得细细梳理和分析。但纷纷扰扰的背后,有一个声音格外强烈,就是公众对慈善工作公开透明的普遍诉求。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诉求,正逐步从公权力机构,延伸到涉及社会公益的各个领域。2011年7月15日日,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将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建立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
二、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因为得不到来自政府方面的权威信息,或者信息太弱,甚至信息失真,公众就容易听信谣言。
对于政府而言,如何在发现某种舆论动向时,公开足够量的、优质的信息以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引导舆论,是一门需要认真对待的必修课。
对于企业而言,政府公开信息包括行政管理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信息、宏观决策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企业考察社会、分析市场,进而科学地安排生产经营,合理配置资源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指导作用。
对公众而言,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政府公开行政机关的办事制度与程序,可以方便公众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而公开可能影响环境和群众健康的信息,则有助于公众采取防范措施,并与政府一起对环境违法者施压,协助政府进行环境监管。
[对策]
坚持执政为民,建设阳光政府,对于新形势下加强政府建设特别是基层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建设阳光政府,从目前基层的实际情况看,应着力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公众知情。
当前,我们应结合实际着重抓好如下六个“公开”:
一是政府文件公开。行政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性政策法规,都应公开在报刊或政府公报上刊登,由公众依照程序查阅和复制。
二是决策过程公开。凡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三是政务活动公开。政府各部门的各项重大业务活动、建筑工程、重大财政开支以及其他政府的重大事项要采取适当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四是办事程序公开。政府各部门都要在本单位显眼的地方将办事程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及监督,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面对面”直接办事,使群众感到平等、亲切、公正、透明。
五是收费公开。要实行一个“窗口”收费,收费项目、标准要经过审批,向社会公开,使群众清清楚楚交费,明明白白办事。
六是处理结果公开。凡是决策、办事、处理问题等,其结果要公开,给群众一个交代,即使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要给群众解释清楚,真正树立“阳光政府“形象。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规范政府行为。
阳光下的政府必须是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行为不规范的政府决不是阳光政府。因此,必须不断规范政府行为。
一是要完善政府机关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把重点放在政府内部管理效率的提高和职能转变上,放开不该管的事,使政府职能回归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一些不依法行政的害群之马要公开曝光,依法严惩。   
第三,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要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自身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切实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一是要尊重民意。要改革和完善反映民意的制度和建立对话制度,畅通、扩大民意表达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的呼声要及时研究,及时反馈。对决策征集到的所有意见都要充分考虑、筛选、吸收。
二是贴近民众。要坚持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之所想、所需、所盼,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民生,便于决策。
三是舒解民困。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定要及时解决;对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高度重视,帮助群众。
四是为民谋利。要全力推动经济发展,使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同时,要增加财政反哺公众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设施、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一种全新的信息发布方式,微博对中国社会各个领域的介入和渗透日益广泛,不断引爆社会舆论。随着微博影响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官员注意到了微博的力量和重要性,开始有意识地尝试注册微博账号,利用微博发布信息,引导舆论,获取反馈,与公众交流,凸显中国网络问政水平与日俱进。请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网络文政的看法。
【标准表述】
在网络问政日益常态化、制度化的今天,微博的出现无异为“官”“民”间的互动提供了一种有效而新颖的手段。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网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是微博问政的巨大推动力。在现代社会中,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网友们用各种手段参与到声势浩大的网络问政行动中,充分体现公众的公民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另一方面,政府更注重倾听民情民意,决策过程中人民与政府的互动关系更加紧密顺畅。由于传统行政体制和行政文化的某些不足,体制内信息流动不畅,而互联网的互动性和开放性非常适合充当政府与民众交流的补充渠道,微博会继续成为公众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
网络仅仅是一个“前台”,有效回应微博问政的挑战,需要政府在人、财、物的调配和行政运行机制方面做出相当大改善的努力,要适应网络的透明快速,政府的反应机制要更灵活更透明,这对政府运作系统的改革提出更高新要求。
[对策]
第一,加强问政组织领导,建立科学管理体系。成立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涉及社会管理舆情的应对工作,将正面的建设性意见吸收并转化为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将负面舆情消除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减少已经发生的负面舆情对社会管理产生的负面影响,为涉及社会管理舆情的处置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保持畅通问政渠道,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构建网上官员与网民良性互动的格局,是政府积极应对网络民意的首要选择。政府应先使得网络利益有效表达的渠道保持畅通,及时了解和处理网络民意所反映的问题,并完善沟通反馈机制。
第三,注重伦理建设,培育网络公民文化。首先,加强网络环境下伦理建设,培育公民的政治责任意识,努力提升公民的网络道德责任感。其次,大力发展网络社会文化,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通过发展网络环境中的社会文化和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来规避网络民意的盲目性、无序性和非理性。
第四,建立完善法规体系,规范网络秩序。网络信息传递的无序性和网民参与的非规范性,迫切需要网络立法加以规范。首先要发挥人大的立法作用,在遵循网络立法适时性、整体性、针对性和国际性原则的基础上,创制一部结合网络技术和政治民主的基本法律,并且适当考虑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来弥补人大立法的不足。在网络法规制定的内容上看,既要规范网络秩序,又不能妨碍公民参与的自由,在秩序和自由之间,网络立法体现的是两者之间的协调和平衡。网络法律体系在规范网络参政秩序的同时,也应为公民网络参政行为提供了一个法制化的渠道,确保网络民意不受压制,保护公民在网络中言论自由权,使网络民意能通过正常途径得到重视,保障公民有序的参与,实现网络问政的有序化。
第五,推进信息公开,建立问政问责制度。回应网络民意首要的是切实推进政府网上信息公开,这是政府“阳光行政”的基本要求。因而必须坚持政府网上信息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建立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扫除网络民意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另一方面,建立网络问政的问责制度。政府应加快建设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追究在网络问政中失职官员的责任,健络问政的问责制度。只有网络问政制度化,用问责制约束政府行为,才能使网络问政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