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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8上半年会计证考试成绩查询

时间:2008-08-01 20:33:00   来源:教育联展网     [字体: ]
关于广东省2008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公布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将于2008年7月21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及电话公布全省2008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成绩(广州市及深圳市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成绩的方式
  (一)网上查询
  1、网上成绩查询开通时间:7月21日上午10时起。
  2、查询路径:登陆广东财政厅网站→“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 >>点击进入查询
  3、操作方式:选择正确的考试名称并输入证件ID(即身份证号)及姓名,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二)电话查询
  1、电话号码:16842168。
  2、可通过固定电话、小灵通或中国联通拨打该电话号码查询成绩,中国移动暂无此功能。
  3、各地市考生应通过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08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合格分数各为60分。
  三、成绩复查
  1、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省属考生可于2008年7月21日至8月4日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将于08年8月底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复查结果。
  2、复查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考试名称以及申请复查的考试科目,落款需加上考生签名确认。
  四、合格成绩有效期
  2008年上半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的成绩有效期为2008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21日。
  五、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及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省属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依照以下原则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部门:
  1、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本人报考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选择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需领取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证明,直接上网申请即可,具体办理程序请阅《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须知》(路径: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从业申请须知)。
  选择到其他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于7月22日起,可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成绩合格证明,代领证须一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团体领证请将团体信息(团体账号、团体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领证人员名单)传真至020-83188554进行团体预约领证。
  六、各地市考生请直接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有关领证等事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