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具体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在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二寸同底版照片,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目前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未确定,具体考试费数额另行通知。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考生,在表中"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同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6、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且与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个人jpg格式二寸同底版照片,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报考者单位和姓名。
目前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未确定,具体考试费数额另行通知。
三、其它要求:
1、现场确认所提交的复印件全部为A4纸。
2、请考生以所在医疗机构为单位,由所在医疗机构医师资格报名工作相关负责人携带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