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12 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 〔 2012 〕 10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 年度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的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6 月16 日 、17 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 月16 日 9:00 —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 —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 月17 日 9:00 —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 —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 暂行规定〉和〈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见附件1) 。
三、报名办法
2012 年度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 2012 年3 月28 日 至 4 月11 日 ,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rsks.qdhrss.gov.cn/Index.aspx )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资格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 原件审查后退还) ;
2 、 单位盖章后的《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4 、 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5 、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见附件2 )。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 2012 年4 月16 日至20 日(节假日除外) 到青岛市人事 考试中心 (贵州路69 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 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 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4 、《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汇总表》( 见附件3 )。
2011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考试的老考生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和2011 年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三)考试收费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 〕56 号和鲁价费发〔2004 〕196 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 元。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 2012 年4 月21 日9 :00 至2012 年4 月23 日16 :00 登 陆青岛人事考试网( //rsks.qdhrss.gov.cn/Index.aspx )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持证领取考务费发票 (贵州路69 号321 房间)。
五、其它事项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 个科目(免试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 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三)根据国家关于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我省2012 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在济南市。
(四) 报考人员 请于 2012 年6 月11 日 至17 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 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