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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通知

时间:2012-03-28 17:43:00   来源:济南人事考试网     [字体: ]

内容摘要:济南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17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28日- 4月12日。现场确认、交费时间:2012年4月11日- 4月13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济人考函[2012]12号

 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1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考试题型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

法律知识

客观题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

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主观题

二、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8日- 4月12日

现场确认、交费时间:2012年4月11日- 4月13日

现场确认地点: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龙奥大厦F区506室)

联系电话:          0531—66605086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jn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2、下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承诺书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交费手续。

5、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4月17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核对报名信息,发现有误及时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改正,逾期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责任自负。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至17日。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五、收费标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4、考生在报名时,填写信息要认真、细致,反复检查后再提交,所填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5、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