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现已发布《2011年重庆政法干警考试公告》,现将重庆2011政法干警报考条件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9日至199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后备人员职位的,仅限取得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4)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曾被辞退的人员;(6)现役军人;(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8)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9)未在2011年8月19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2011年选派大学生;(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9日至1993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后备人员职位的,仅限取得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4)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曾被辞退的人员;(6)现役军人;(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8)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9)未在2011年8月19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2011年选派大学生;(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