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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政法干警报考条件

时间:2011-08-18 11:42:00   来源: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已公布《2011年吉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现将吉林2011政法干警报考条件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考生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至1993年8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公安机关的考生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3年8月20日至1993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双侧*眼视力在4.8以上。

(六)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7.曾被辞退的;8.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9.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10. 现役军人;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