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2011年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将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1名教师,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这次录用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人员素质,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富有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工作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
2、语言表达清楚、口齿伶俐,普通话较标准。
3、具备英语教学或中英双语教学能力者优先。
4、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新增人员岗位或工种名称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
教师 1 本科 艺术类
三、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7月26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8号护士学校办公室
邮编:530021
联系人:黄主任、谢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56047
自荐材料应反映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提供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发表的主要 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等详细材料;还应提供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等复印件。(面试时当面核实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7月26日截止招聘之日起,我校领导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应聘者提供的电话号码通知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 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所有报名人员一律参加笔试。
笔试综合考试和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心理测试由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咨询站提供题目,在网络心理测试系统上进行测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试讲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可予开考,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笔试成绩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工作区域内。
内容和时间:2011年8月5日
8:30-9:30综合考试(60分钟);
9:40-10:30心理测试(50分钟);
10:40-11:30 写作(50分钟)
(二)试讲
时间:2011年8月8日。
内容:试讲。通过笔试的可继续参加试讲。应聘者自行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某一主题进行时间为30分钟左右的试讲。试讲结束后,面试官根据讲课内容进行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课堂组织、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应聘人员按照不低于1:3的比 例进行面试评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次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工作区域内。
(四)考试时间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综合教学楼201教室。
(五)评卷: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
(六)命题:笔试内容除心理测试题目由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咨询站提供外,均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制。
七、考察和体检
1、考核
试讲结束后,根据应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拟聘岗位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考核的应聘者,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2、体检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通过面试的人员由学校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面试、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 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和本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经公示无异议后,对 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新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因工作需要,2011年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将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1名教师,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这次录用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人员素质,促进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富有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工作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
2、语言表达清楚、口齿伶俐,普通话较标准。
3、具备英语教学或中英双语教学能力者优先。
4、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新增人员岗位或工种名称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
教师 1 本科 艺术类
三、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时间:2011年7月15日至7月26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8号护士学校办公室
邮编:530021
联系人:黄主任、谢老师
联系电话:0771-5356047
自荐材料应反映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提供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发表的主要 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等详细材料;还应提供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等复印件。(面试时当面核实原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7月26日截止招聘之日起,我校领导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应聘者提供的电话号码通知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 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试讲,所有报名人员一律参加笔试。
笔试综合考试和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心理测试由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咨询站提供题目,在网络心理测试系统上进行测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试讲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可予开考,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笔试成绩将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工作区域内。
内容和时间:2011年8月5日
8:30-9:30综合考试(60分钟);
9:40-10:30心理测试(50分钟);
10:40-11:30 写作(50分钟)
(二)试讲
时间:2011年8月8日。
内容:试讲。通过笔试的可继续参加试讲。应聘者自行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某一主题进行时间为30分钟左右的试讲。试讲结束后,面试官根据讲课内容进行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课堂组织、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应聘人员按照不低于1:3的比 例进行面试评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次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工作区域内。
(四)考试时间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综合教学楼201教室。
(五)评卷: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
(六)命题:笔试内容除心理测试题目由广西医科大学心理咨询站提供外,均由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制。
七、考察和体检
1、考核
试讲结束后,根据应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拟聘岗位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考核的应聘者,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2、体检
严格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通过面试的人员由学校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审批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面试、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 录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和本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经公示无异议后,对 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新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