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根据湘人社发[2011]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起,五年内每年3月5日前上报基层岗位需求计划。上年度安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有困难的县市区,当年度少安排或不安排“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二、选拔招募对象和条件仍按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109号)精神执行。在组织招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考生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各县区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备案。每年7月5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报市“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办公室。
三、要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完善日常管理办法,并根据需要提供在职业务培训。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在外出期间要明确安全责任。要将学生家长及亲友的联系方式纳入“三支一扶”信息库,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畅通,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期满考核工作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根据湘人社发[2011]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起,五年内每年3月5日前上报基层岗位需求计划。上年度安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有困难的县市区,当年度少安排或不安排“三支一扶”招募计划。
二、选拔招募对象和条件仍按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109号)精神执行。在组织招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考生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各县区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备案。每年7月5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报市“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办公室。
三、要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完善日常管理办法,并根据需要提供在职业务培训。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在外出期间要明确安全责任。要将学生家长及亲友的联系方式纳入“三支一扶”信息库,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畅通,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期满考核工作应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