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11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通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向社会全方位开放,用于测试应试者英语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一、考试等级及报考条件
考试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报考条件: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
二、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带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背面写上姓名)2张、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缴交报考费,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书。
报考费用:一级、二级为60元,三级、四级为90元。
考生在考前5天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
参加PETS所有级别考试的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以被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的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在报名卡上填写上考试的准考证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同一级别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相应级别合格证书。保留的成绩只能是相同级别的考试。两次报考不同级别的项目,即使不同级别单考项目均合格也不得获得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报名点公示为准。
报名地点:
1、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硚口区利济北路136号,电话85864249;
2、武汉市财政学校培训中心,汉阳区永安堂特2号,电话84664062、84664092;
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教务处(限本校内学生),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电话50654054、50654055。
五、考试时间
2011年9月24-25日
六、合格证书
本考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及格。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PETS考试合格证书式样按国际通行证书式样设计,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上印有持有人相片及身份证号码。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12月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由各考点负责发放,考生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七、注意事项
笔试考试时,考生须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向社会全方位开放,用于测试应试者英语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一、考试等级及报考条件
考试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报考条件: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
二、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带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背面写上姓名)2张、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缴交报考费,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卡》,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书。
报考费用:一级、二级为60元,三级、四级为90元。
考生在考前5天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
参加PETS所有级别考试的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以被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的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在报名卡上填写上考试的准考证号,则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同一级别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相应级别合格证书。保留的成绩只能是相同级别的考试。两次报考不同级别的项目,即使不同级别单考项目均合格也不得获得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报名点公示为准。
报名地点:
1、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硚口区利济北路136号,电话85864249;
2、武汉市财政学校培训中心,汉阳区永安堂特2号,电话84664062、84664092;
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教务处(限本校内学生),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电话50654054、50654055。
五、考试时间
2011年9月24-25日
六、合格证书
本考试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口试满分5分,3分及格。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
PETS考试合格证书式样按国际通行证书式样设计,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上印有持有人相片及身份证号码。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12月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由各考点负责发放,考生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
七、注意事项
笔试考试时,考生须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