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淮北市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14日。
2011年安徽淮北审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其中:
1、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2、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官方公告>>
2011年安徽淮北审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其中:
1、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2、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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