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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3月2日-16日

时间:2011-02-25 00:10:00   来源:环球网校     [字体: ]
甬人专〔2011〕16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 国土资源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慈溪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1〕5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该项考试报名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2个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答题形式和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

  四、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4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二科)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日至16日。届时,考生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9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3月15日至17日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87160390、87145993.)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县(市)、区考生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4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6月8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征订

  考前培训实行考培分离、培训自愿、社会办学的原则,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土地调查登记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571—87058856。

  今年的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紧、要求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局、国土资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