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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201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3月7日-3月31日

时间:2011-02-25 00:09:00   来源:环球网校     [字体: ]
珠人考〔2011〕5号

  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号),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1-12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7日9:00-3月31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交费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我市交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30-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交费确认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6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中心负责发放。

  (四)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邮政编码: 100026;联系人:姚佳,联系电话: 010-59194907。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