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1日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2002]1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rz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饭店四楼)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至2月9日,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2月18日。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查询修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系统只支持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6日至12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1日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2002]1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rz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饭店四楼)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至2月9日,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2月18日。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查询修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系统只支持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6月6日至12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