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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1日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1年1月15日至1月29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资格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11年3月21日至25日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和2010年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2元。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
五、其它事项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的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教材征订可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邮政编码:100026,联系人:姚佳,电话:010-59194907.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1日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1年1月15日至1月29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资格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2011年3月21日至25日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和2010年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2元。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
五、其它事项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的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教材征订可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邮政编码:100026,联系人:姚佳,电话:010-59194907.
(六)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