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文件精神,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硕士(Ed.M)的考生在通过全国联考后,成绩上线者须进行第二阶段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试分数线
公共管理硕士(MPA):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4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
法律硕士(J.M):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72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32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
教育硕士(Ed.M):全国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4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2011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3:00在河北大学本部进行,教育硕士在南院教学主楼616室,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北院逸夫楼404室。报到时需携带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现场摄像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要确保填写准确无误,根据国家规定,没有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录取。
3、政治理论课考试
政治理论课考试复习范围如下: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指导思想。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基本要求。
3、“十二五”规划中,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4、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
考试形式:闭卷笔答,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4、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MPA教育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MBA教育中心、教育硕士教育中心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研究计划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和潜力。
面试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下午2:30,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5、我校接收部分调剂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学位办〔2010〕76号”文件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包括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内的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2010年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MPA考生、教育硕士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调剂。调剂者须携带调剂申请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按本通知第2条第3条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调剂考生可于2011年1月12日之前电话告知个人基本信息。
6、报考河北大学且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允许调剂.
7、考生于资格审查时领取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单。
MPA考生联系人: 谷老师 电话:0312-5073166 13785284102
法律硕士考生联系人:门老师 电话:0312-5073238 13931373867
MBA考生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312-5073169 13001401234
教育硕士考生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12-5079743 1393127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