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1年云南玉溪注税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30日,报名网址:www.ynrsks.cn、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云南考试网),网络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2月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10天左右,考试时间:2011年6月17日-19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税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2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注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请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二、成绩管理
注税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注税考试时间如下:
6月17日 下午: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试设5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主观题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上海花千坊);
(2)须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即报名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试的考点设在昆明市,由省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1月3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考试须进行网络审核,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3日。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左右登录省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省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五、成绩查询和合格*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由本人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张半寸同底免冠照片及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等待办理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考生可向所属报名点咨询。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报名费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文件和标准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注税考试收费标准均为50元/每人每科。
请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877-2022699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税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2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注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请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二、成绩管理
注税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注税考试时间如下:
6月17日 下午: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试设5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主观题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上海花千坊);
(2)须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即报名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试的考点设在昆明市,由省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1月30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的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领取地点。
考试须进行网络审核,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3日。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左右登录省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省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五、成绩查询和合格*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由本人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张半寸同底免冠照片及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等待办理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考生可向所属报名点咨询。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报名费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文件和标准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注税考试收费标准均为50元/每人每科。
请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877-202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