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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社科部招聘思政课教授和博士启事

时间:2008-06-13 10:52: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汕头大学社科部招聘思政课教授和博士启事

 

汕头大学社科部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授和博士启事

汕头大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简称社科部),是在校长领导下,承担全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其它课程教学研究任务的二级单位。目前正积极开展申报硕士点的工作,急需高层次高学历的人才加盟。

应聘者必须到汕大进行考察试讲。如果随身带有就业协议书,在试讲合格的前提下,由于报学校领导审批没通过,汕大在退还协议书的同时,负责报销往返按规定发生的差旅费;如果随身带有就业协议书,在试讲时不合格,汕大在退还协议书的同时,负责报销按规定发生的单程差旅费;如果应聘者终与学校达成进入汕大工作的协议,来回发生的差旅费,在报到时按规定由学校报销。

一、招聘教授或特聘教授(条件见后)

1、应聘岗位: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2、应聘材料和条件:申请人简历、近五年的主要业绩,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获奖证书复印件。l45岁左右。

二、招聘博士

(一)拟聘请的岗位、人数及其条件

1.能够担任《马克思主义原理》、《自然辩证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具有以下专业及研究方向获得优先考虑: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

②政治经济学

2.招聘人数:2人;

3.博士、教授、副教授;

4.年龄40岁以下。

(二)应聘材料及考察试讲

1.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履历);

2.学位(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已婚者,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

4、受聘后待遇:年薪:讲师6-9万元,副教授9-13万元,教授12-16万元,特聘教授15-25万元。安家费:教授6万元,副教授(博士)4万元;讲师2万元。科研启动费:教授2万元,副教授和博士1.5万元。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三、关于特聘教授的条件和待遇

汕头大学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讲座教授岗位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具备如下资格和业绩条件:

(一)特聘教授岗位申报资格条件【年薪15~25万元】

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且满足以下(1)-(6)款条件中的3款以上:

1.教学工作量: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2.教学质量:近三年课程内容或方式方法有明显的创新,至少有3门(次)课程教学评估得分排列在本学科教师课程评估得分的前三名;

3.教学成果:五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排前三名);或主编的教材被列为教育部统编教材、指定教材或推荐教材;

4.科研项目:近三年主持在研或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课题(理工科)或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或目前主持在研的课题经费(进帐经费;不包括校内配套经费):理工科不低于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低于10万元;

5.科研成果:近三年作为通讯作者发表5篇以上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理工科的高水平论文指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且位于中国科学院SCI收录期刊列表的1-3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高水平论文指国外匿名评审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在国外匿名评审期刊或国内大学认可的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或近三年取得3项以上的发明专利,其中至少1项已经转化并产生效益;或五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前3名);

6.学科建设:为学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近三年作为学科带头人成功申报硕士点,或作为学科方向带头人成功申报博士点。

(二)特聘讲座教授岗位申报资格条件【年薪25-35万元,两院院士(符合汕头大学学科发展需要者)年薪35万元以上】

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且满足以下(1)-(5)款条件中的3款以上:

1.教学效果:近三年开设3门以上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是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教学质量好,课程内容或方式方法有明显的创新,至少有3门(次)课程教学评估得分排列在本学科教师课程评估得分的前三分之一;

2.教学成果:五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排前三名);或主编的教材被列为教育部统编教材、指定教材或推荐教材;

3.科研项目:近三年主持在研或主持完成重点课题(理工科)或科研课题(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或目前主持在研的课题经费(进帐经费;不包括校内配套经费):理工科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低于20万元;

4.科研成果:近三年作为通讯作者发表5篇以上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理工科的高水平论文指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其中有3篇被SCI收录,且位于中国科学院SCI收录期刊列表的1-2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高水平论文指国外匿名评审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其中有3篇在SSCI或AHCI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或国内大学认可的一级学科首选期刊发表;或五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排名第1位);

5.学科建设:主持制订与实施本学科的发展战略,为学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近三年作为学科带头人成功申报博士点。

说明:

1.以上为本年度特聘教授和特聘讲座教授资格的基本申报条件。业绩特别突出但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亦可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有关程序决定是否聘任;

2.以上申请条件中,涉及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具体环节,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其余方面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社科部或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515063

联系人:程家明,林冬月

电话:(86-754)82558472、82902502、82902501

欢迎通过E-mail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