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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云南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通知

时间:2008-06-06 12:54: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2008年云南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通知
什么是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全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特岗教师主要是针对两基攻坚县和边远贫困地区师资紧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旨在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岗教师”聘期内工资支出将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其间教师的平均年薪可达到1.5万元,高出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

云南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是多少?

根据计划,从2006年起到2010年,云南每年都将进行“特岗教师”招聘,每年招聘4000左右的岗位,聘期3年。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任,转为普通正岗,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此次招聘的有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实施范围包括昆明、曲靖、玉溪、昭通、普洱、临沧、保山、德宏、怒江、迪庆、大理、楚雄、文山、红河、西双版纳等16的州市的大部分地区。


2008年的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以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特岗教师的招聘质量。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工作要求

(一)教育厅不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各州(市)、县(市、区)按照相关要求,于2008年6月5日前,在州(市)、县(市、区)招聘网站和省级网站云南培训认证网和其他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和《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执行计划表》。

(二)各州(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高等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张贴、班会等各种媒体手段,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信息。

(三)各州(市)、县(市、区)要严把招聘政策,严把报考条件,按照规定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

特岗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聘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非专招本科生岗位可招聘2008年应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但不得招聘非2008年应届的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应聘者需通过学历认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宣传、动员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接受应聘毕业生政策咨询解答。应聘毕业生下载《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该表随后发布,不得乱下载,否则后果自负),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因时间较紧,毕业生可在云南培训认证网上的入口进行意向报名,但必须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2008年6月6日—6月16日为现场报名时间,按照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

(二)准考证发放和笔试时间、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7月9日—12日,准考证发放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各州(市)、县(市、区)招聘公告。

(三)笔试其他事项

1.总体安排。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各州(市)、县(市、区)具体负责。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该大纲全部内容已经公布在云南培训认证网,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考务管理

(1)考点设置: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在州(市)政府所在城市或县城设置考点。各州(市)需在招聘公告中说明本州(市)的考点设置情况。

(2)需查分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四)面试、体检

1.面试。笔试结束后,各州(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初定面试人员,报送省特岗办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则按照本县(市、区)的岗位笔试成绩在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市、区)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市)从储备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官由各州(市)、县(市、区)采取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州(市)组织县(市、区)开展,面试内容由组织面试的州(市)教育局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和聘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合同。